近日,浙江海事局、浙江省發改委(能源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全國首個省級專項政策《浙江省海上風電安全應急管理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并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
浙江海上風電產業迅猛發展。根據浙江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該省沿海共規劃風電場45個,目前已建成17個,總裝機容量476萬千瓦,年發電量約130億度。隨著海上風電場加速推進并邁向深遠海,傳統海上風電安全管理模式面臨多重困境,制約著浙江海上風電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旨在通過構建“全鏈條管控、協同化監管、科技化防控”的安全應急體系,進一步解決海上風電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跨部門綜合治理合力不足、配套安全應急基礎設施薄弱等問題,為海上風電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扎實安全基礎。
據悉,《指導意見》按照“業主主責、屬地牽頭、部門協同”的責任體系原則,要求業主單位對從勘測設計到運維檢修的全流程安全管理負首要責任,要求屬地政府建立海上風電安全協調機制,成立專項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機構,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同時明確了海事、應急、能源等11家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形成“分工明確、協同高效”的監管責任體系。(中國能源報 王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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